住房公积金置换一手房贷款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详解
一、借款主体
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,且持续、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。申请人的配偶,若同样满足公积金缴存条件,也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。
二、申请资格
申请公积金贷款,需符合以下条件:
1. 在职职工公积金账户开设超过6个月,状态正常,且近6个月连续缴存;灵活就业人员按照《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》履行义务并具备贷款资格;
2.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有稳定收入,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;
3. 征信记录良好,符合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;
4. 有真实购房交易行为,已办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正常还款;
5. 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,若有一笔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且仅有一套住房,可申请贷款置换;
6. 购房已取得《不动产权》;
7. 拥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、贷款合同及抵押登记手续;
8. 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。
三、办理材料
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、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收入证明、购房合同、贷款合同、抵押登记手续、产权、契税证明、还款账户信息等。
四、办理步骤
五、办理期限
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,审核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;符合条件的,抵押登记后放款审核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
六、还款方式
公积金贷款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,一年期内的贷款采用一次还款。借款人应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,可通过多种渠道申请提前还款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 置换贷款需预约,可通过微信公众号、手机APP、网上营业厅等方式进行;
2. 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;
3. 面签时,申请人及相关人员需携带资料原件到场;
4. 提供的资料必须合法、真实、准确;
5.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;
6. 审批同意后方可结清原商业贷款,且不得变更产权人;
7. 公积金中心对办理须知有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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